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开局一个小乞丐 > 第三百一十四章 地煞七十二

两者完全不在同一条线上。


而沈飞则是着急回到现代,自然是没有时间等待沈唤妖。


而且现在的西北方,应该还是一片尚未消失的绿洲。


危险程度很小,拥有百世之力加持的沈飞,能够在其中来去自如。


“段家主,今天我打算离开蓬莱,前往其他的地方寻找玉的踪迹。”沈飞朝着段天涯拱手说道。


“是吗…那仙尊你还会回来吗?”段天涯见到沈飞即将离开,难免心中一震。


若是沈飞离开之后,找到了玉不回来了可怎么办。


要知道再过四天左右,就有许多来自各方的修士,前来听沈飞讲道。


若是沈飞走了不回来,那他蓬莱就成为了众矢之的,被扣上一个大帽子,之后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啊!


“放心吧,不论我在外面有没有找到玉,我都会回来。”沈飞点点头,对着段天涯说道。


“嗯!那我现在就为仙尊您收拾行李!”段天涯点头,正准备差人准备行李,就被沈飞给打断了。


他不需要。


他计算过时间,以他神分期的修为,实力全开的情况下,只需要大半天的时间就能够到达戈壁滩附近。


这距离,相当于横跨了整个炎夏。


他有两天的时间在戈壁滩处,寻找玉的踪迹。


“兄长,你要走了吗?”段飞薇盯着沈飞,眼中充满了愁容。


一道透明的水雾出现在段飞薇的眼中。


“不哭不哭,我是要走了,但是我大概四天后,讲道的时候就回来了,你自己好好陪着爹爹,等我回来好不好呀。”


沈飞蹲下身,柔和的看着段飞薇,用手指刮了刮她的鼻梁。


“嗯!”段飞薇懂事的点点头,“那让我送你好不好。”


“当然好啊。”


沈飞笑着,然后牵着段飞薇,身后跟着段天涯朝着海边走去。


沈飞的方向朝着西北方,他打算一路向西北,除非到达戈壁,否则绝不停留。


“仙尊,你要去的地方,是什么地方啊?”段天涯疑惑的问道。


他见到沈飞即将要离去的方向,心中有些忐忑。


“西北方。”


“西北方…可是黄河之上?”


“没错。”


沈飞点点头,不知段天涯说出这番话是何意。


只见段天涯的脸色难看,他说道,“仙尊,西北方之前是绿树环绕,乃一片远古森林之态,但不知为何那里的植被开始褪去,渐渐化作一片戈壁。”


沈飞点点头,没想到段天涯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却是晓知天下事啊。


“那怎么见你的表情特别担忧呢?”沈飞问道。


“仙尊你有所不知啊,西北方在逐鹿之战后,便被妖魔盘踞,其中更是有魔王的存在。”段天涯忐忑的说道。


“魔王?这魔王是个什么?”沈飞挑眉,对于听到新词的他,特别的感兴趣。


“据说西北自从褪去的森林植被之后,便出现了戈壁,这些戈壁中住着地煞七十二妖魔,其中每一个手中的血债都不下于万条!”


“他们的实力普遍都在通晓期,小部分在明世期,而其中更有魔王神分期的存在!”


“所以希望仙尊您,三思而后行,若是您出了意外,那…”


“不必再说了,我去戈壁只是去寻找玉,并不会跟这些妖魔产生什么关系。”沈飞摆手。


“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但是…”


“没什么但是,段家主请带着飞薇回去歇息吧,我一定会在四日之后回来。”沈飞坚定的说道,语气中充满了不可反驳的意味。


“仙尊…明白了!”


“祝仙尊在四日之后,凯旋而归!”


段天涯朝着沈飞拱手,语气中充满了对沈飞会归来的期盼。


“兄长!你一定要回来啊!”


段飞薇朝着已经踏上了海面的沈飞呐喊。


沈飞笑笑,随后转过了身,对她摆了摆手。


但是这个场景,让沈飞心中一震。


之前被飞薇仙尊召唤的时候,他也是站在这个位置,而飞薇仙尊的位置,就在现在段飞薇的位置上。


冥冥之中,他们已经自有定数。


沈飞挥了挥手,随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他其实是真的不想跟段飞薇产生关联,但当他穿越过来的时候,不对,应该是他做梦的时候,一切的羁绊就已经产生了。


……


沈飞飞速的朝着西北的方向赶去。


有沈飞的必经之处,天空便闪过一道犹如子弹般压缩飞行的云朵。


而且沈飞一身神分期的修为,一路上无人敢惹。


在炎夏大地前进,可谓是畅通无阻。


沈飞能够被加持这么久的原因,就是因为周围有着精纯且大量的灵气,能够刚好填补虎形玉佩中众多先辈的消耗。


“呼!终于到了!”


一道白气落在戈壁滩上,随后便化作了沈飞的模样。


这一片戈壁比楼兰时期的样子要更加繁荣一些。


显得更有生气。


不过沈飞也感觉到了一些奇怪的灵气波动。


刚好就位居于地下。


“砰!”


“砰!”


“砰!”


三条犹如吸血虫般的巨型虫子,从地面破土而出和,他们露出在地面的身躯至少有着十米长。


而深埋在地下的身躯,沈飞就不知道了。


但是地下埋藏的身躯,至少有着二十米。


“原来这就是奇异的灵力波动吗?”


沈飞皱着眉头,看着这三条恶心的红皮虫子,觉得有些像楼兰墓室里的那些红色小虫。


他们的体内拥有着斑驳的灵气,不,跟灵气不同。


他们显得特别奇怪,奇怪到沈飞感觉他们体内都充满了魔气。


这魔气不同于灵气,它显得更具有破坏力和侵略力,但却不如普通灵气这般多变。


可以说魔气就是为了杀戮而生。


“既然路过,你们也要拦我的路,我就在这里将你们杀掉吧。”沈飞伸出手,开天剑顺着他的心意,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这几只虫子有着通晓期修士的实力,但是真正的战斗力却要比通晓期修士强得多。


毕竟这些虫子的嘴就如同七鳃鳗一样。


“开天!”


沈飞轻喝一声,手中开天剑斩出。


这一剑直接将三条大虫子斩成了两半。


见到三只大虫子生命气息完全流逝,沈飞算是发下心来,然后沿着戈壁继续行进。


……


在沈飞离开一刻钟的时候,一个人从地里钻了出来。


他的脸上带着战纹,见到周围三只死去的虫子,他张大嘴巴,狰狞的怒吼!


“谁!”


“是谁敢杀我的爱宠!”  在他吼出这句话之后,又有几个人从土地里面钻出。


“谁敢招惹我们地煞七十二魔?!”


“我们定要他死无葬身之地!”


几人对视一眼,放下狠话后便再次遁入地下。


……


沈飞走在林中,并未有发现玉的踪迹,他按照当初楼兰公主的影像,一时半会也没有找到,毕竟距离楼兰的崛起,可是相聚现在姚少康时期至少五百年左右。


现在的西北,更以后的戈壁滩相差实在太大,以后的地方跟现在的地方完全有着两副面孔。


这也让沈飞压根就找不到玉潜藏的位置。


“难道要无功而返吗?”沈飞有些沮丧,但也没有办法,既然没有找到玉,他也就只能回去了。


若是蓬莱跟龙族也找不到玉的踪迹,那他就只能等上几百年,然后再来西北找寻第一批找到玉的楼兰王。


“算了,只能如此了,希望回去的时候一切安好吧。”沈飞无奈的摇头叹气道。


索性,沈飞便打算离开,他在此地已经呆了一天了,却没有找到,只能先折返回到蓬莱。


“又有魔气?”沈飞皱着眉头,他的灵识感觉到了周围有几股魔气在朝着他而来。


“砰!”


“砰!”


“砰!”


沈飞往后退去,只见有几个人如同之前见到的血虫一样,从地面破土而出。


他们的样貌不尽相同,但是脸上都有着战纹,只不过每个人的战纹不一样。


而且他们看向沈飞的眼中都带有着浓浓的杀气。


“敢杀我第七魔的宠物,你的胆子实在是太大了!”


“我要将你剥皮抽筋!碎尸万段!”


一个光头战纹大汉盯着沈飞,眼中满是杀气,他手一抖,他肩膀上绑着的两柄弯刀,就落到了他的双手之中。


“敢招惹我们地煞七十二魔,你的结局只有在痛苦和忏悔中死亡!”


其他几个魔同样对着沈飞叫嚣着。


当然,最凶的便是那位光头战纹大汉。


“你们长得好像匈奴的人啊。”沈飞摸着下巴,盯着他们说道。


他们有着标准的络腮胡,比中原人黑的皮肤,跟湖人长相差不了多少。


“匈奴?”


“这个称呼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了!”


为首的第七魔冷笑着,他伸出舌头贪婪似的舔着自己的弯刀。


“神分期修士…今天我们就来尝尝神分期修士的味道!”


“神分期修士的肉,我还没有吃过呐!”


“桀桀桀!我们应该叫上七十二魔,一起将他分食!”


几个魔叫嚣着,其中光头第七魔率先出手,他手持两把弯刀,双腿往下压,然后借助爆发力让自己弹起,手持弯刀朝着沈飞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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