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真假姐弟:混在姐家当灯泡 > 18.情场浪子授真经

?    [======    =====]终于体会到中上官燕的那句警世恒言:哀莫大于心死,也许秦飞扬是对的,也许感情的世界无所谓对与错,我已分不清这世间的是是非非,爱情的债却让我来背。

    我一直忙着连载我的那篇长篇小说,好久没有在qq上看见过秦飞扬了,我到大学好友的那组去找,可是那个可以让我随之上天入地的名字去神秘的消失了。

    古语说的好"祸不单行'因为我发现我高中同学小海也一脚把我踢了他的好友。我的世界开始下雪,我还混个屁啊,我也做人太失败了吧,准女友不鸟我,连我高中同居了一年多的同学也和我割席断交。

    原因就是前些天小海让我给他汇100元钱,我他*苦恨年年压金线却为他人做嫁裳,被人耍了还在帮别人认真的数钱,大清早的我起的比鸡还早便是为了他的100块钱忙的焦头烂额,星期日人家饭厅不工作我到哪里去抢钱啊?更要命的是没人陪我去市区,就我这天生方向感不强的人一进市区就摸不着北,但为了一个"义"字我就拉下脸借了猪头100,一个人站在瑟瑟寒风中等公交,等了30分钟还不来啊,我他*一气之下不去了,不要说就这破公交就是宝马来了我也不去了。

    估计这会儿那小子正搂着周公睡觉呢,于是我给他打一电话向他解释一下,他到鸟,一大早包早了,就是玩一上午电脑,相信这会打魔打怪打的正欢哩,让我这傻比为他作难,我顿时怒不可遏,也不替兄弟想一下,不是我哭穷,俺身上也只有一块一分钱,那一分钱是我的1953年的纸币,我还靠他升值赚钱呢,去市区都不知道怎么横尸街头呢,你小子到好,我为你卖命你却依然逍遥快活,做人要厚道你说你对得起我吗?以前听人家说乞丐都拿三星翻盖,带摄相头,挂p4的手机我还不信,现在你说乞丐开大奔我也不去怀疑,小子说没钱,网照上歌照唱,我省吃俭用差点卖血上网通宵写小说还充大头,这钱俺你借了,仅仅100在郑州还不能想想办法,一定的让我从建行取出跑24里路去市区到农行汇给他,兄弟也不是这样折腾的啊,也许这只是气话,像我们这关系不谈钱,谈钱他*庸俗,主要原因是下午还有选修课所以我就不去了。

    午休中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我,我问谁。

    "你说谁?!"语气中有几分幽怨几分责备,和平常那个"项羽大作家你猜我是谁?"完全不同。大概是来兴师问罪的。

    "小海,那个谁,你小子他*鸟啊,你去上早市,我也七点就起来了为你忙啊,但今天星期日我取不到钱,老马那200还没还,我必须到市区汇钱,我又不认识路,终上所述我没法给你汇钱"我语无伦次的说了一团话。

    "那就必须到星期一了?"他口气冰的像把我冻僵。

    "周一还有课啊"我尽量保持自己轻松的口气。

    他是聪明人听出了话外音:哦,那就算了,"叭的一声挂了我的电话,耳边是嘟嘟的忙音,鸟啊,你还有气,我最恨别人挂我电话。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们买卖没成仁义也不复存在了,仅仅几个庸俗的小钱就断送了我们两年的友谊,我就郁闷的想为什么我们固若金汤的友谊在金钱面前显的这般暗淡无光,这般不堪一击,这般脆弱,轻轻一碰就支离破碎,面目全非,谁之过也?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如果小海删去我是因为钱,那秦飞扬删去我更让我琢磨不偷。

    曾经以为自己桀敖不驯,放荡不羁,天马行空的一代天骄;曾经以为自己将会叱咤风云,独步网络,呼风唤雨。声名鹊起;曾经以为自己自命不凡,心比天高,不可一世;曾经以为自己好友遍及天下走到那里也有人认识我;曾经以为我的倚天屠龙的时代已经到来;曾经以为盖世英雄真的到来。

    我曾自豪的说:论坛上我的妹妹可以从南京排到北京,郑州火车站还有两火车皮的妹妹等着插队呢,当我的妹妹还的先申请个妹妹号码,据说林俊杰也只有89756个妹妹,实在找不到第89757个妹妹了,就花钱买了个智能机器人来凑数,取名为编号89757,于是就有了那首著名的<编号89757>,而我就比他厉害一点点,截止目前为、止我的妹妹达到了89758个。

    记得去在论坛上对一个新西兰奥克兰市的小妹妹说"要是别人当我妹妹还的先申请个妹妹号码,但你太可爱了,哥哥免费赠送你一个妹妹号码89758密码是123登陆后马上修改,以免被盗,这年头我的妹妹号码太走俏。开过玩笑之后我就忘记了这件事,没想到过了几天那个妹妹在新西兰和我聊天时认真的说"哥哥,前几天你给我的那个什么号码啊?我怎么登陆不上啊?"我楞了半天才想起了那句玩笑话,不禁哑然失笑,没想到她却信以为真,问她多大,她说13,我说那,一般人都应该知道这是吹嘘,幸亏我不是坏人,我骗她也没什么恶意,但我却意外的发现现在的孩子特早熟,13岁就上论坛写小说,而且还能看懂我的小说,并且这个小妹妹很崇拜我,一直狂顶我,我13岁那会说不定还在尿尿和泥巴玩呢,不过我11岁写日记是真的哈,网上我可以游刃有余的扮演任何角色,可以是不可一世的侃哥,可以是才华横溢的写手,可以是痴心绝对的情郎,可以是乖巧顺从的弟弟,一回到现实我仍是一个傻比大学生。

    我喜欢一个人故做深沉故做浪漫的脚步轻盈的走在微风中,皮鞋的后跟有规律的扣击着那潮湿的青石地板。像是在谱写一曲绝妙婉转的曲子,流淌在心中,飘洒在手上,掖下夹一本书,人长风吹拂我长长的燕尾,望穿瞬间繁华,目断洛阳千里。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台灯下写小说,在书写的时候就是一种思念的过程,爱情会焕发一个人潜在的浪漫,尽管我在大学学的专业是高分子应用技术,但并不影响我选择表达感情的方式,我简直比中文系的才子还文才斐然,于是我可以不费力的让很多人喜欢我,但每每站在秦飞扬的面前却让我一度很自卑。

    我知道她好象郑钧的<灰姑娘>一样,有时候我也会这样说: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至极。我的灰姑娘,我为她写完了一篇10多万字的小说发表在论坛上,一下子轰动文坛,那篇小说迅速走红,被各大文学网站转载,最高记录是一天点击率2650多次,创造了213856次的点击神话,我的事迹简直可以惊天地,泣鬼神,甚至有人差点把我提名为CCTV200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评选的候选人中,最终我放弃了,因为我的事迹太普通太平凡,连秦飞扬都感动不了,感动中国又有何用?                ==========                +        f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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